JobEMS Logo 新资本名人俱乐部
您尚未登录!点击登录 注册 
http://hrcc.jobems.com
设为首页 收藏部落 复制地址
  论坛分类全部 | HR时讯追踪 | 人在职场 | 经典哲理故事 | HR案头书斋 | HR工具百宝屋 | HR案例陈列室 |
JobEMS ICO 部落话题
 
发起讨论 | 精华区 |
某集团规范部门及职务名称规定
2007-8-17 17:57:11

  

某集团规范部门及职务名称规定

 

为规范组织体系管理工作,保证事业部内部组织机构及职务名称统一、明了、简洁,并具有时代感,便于沟通和简化流程,以及管理的标准化和对外交流,提高管理效率,经事业部管理委员会研究,现作出如下决定:

一、        部门名称

1、事业部下属“三部两中心”分别称营运发展部、人力资源部、财务管理部、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;“五个二级子公司”可简称国内营销公司、海外营销公司、本部工厂、商用空调公司、芜湖公司;子公司除全称外,禁止在正式公文及标识上使用其它名称。

2、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称为管理部、品质部、财务部、市场部、销售部、顾客服务部、生产部、技术工程部,特殊情况下命名及调整需经事业部同意。

3、事业部本部以及营销系统各职能部原则上不再下设科室,只保留具体职能模块;

4、技术系统和制造系统各职能部下属科室、厂、车间编制保持不变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职务名称

1、事业部及二级子公司负责人称总经理

2、事业部职能部负责人称总监

3、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负责人称主任

4营销系统销售或业务负责人称总监

5、营销系统职能部负责人称经理

6、技术和制造系统职能部负责人称部长

7事业部本部和营销系统职能部下属各职能模块负责人称经理;

 8、技术和制造系统职能部下属科室、厂、车间负责人职务名称保持不变

9、驻外营销中心管理干部称经理、副经理、经理助理

10、各类管理干部助理职务名称保持不变;

 

 

    关键字: 赞成(0)┆ 反对(0) ┆ 评论(0) ┆ 阅读(651)
固定链接: http://hrcc.jobems.com/Group/ForumDetail1928_2_6238_37.htm
上一篇:职称管理规定
下一篇:员工抚恤细则
回复

主题:
内容:
      •  设计
      •  预览
      •  源码
      通知发表人     通知所有成员
     
    JobEMS 版权所有 © 2006-2007